08
2014
08

法院判360搜索可抓取百度内容:自由竞争的胜利

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一针见血地指出,百度建立Robots协议白名单,只限制360搜索进行内容抓取,具有一定的歧视性,其目的显然不是维护产品间游戏规则的健康有序,而是将Robots协议作为一种打压对手的竞争工具。

  众所周知,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,百度搜索的强大,不仅体现在其爬虫机器人的抓取能力,还体现在百度自身就是一个有海量信息的内容网站。百度知道、百度百科、百度经验、百度音乐和百度旅游等内容网站囊括的信息量之巨,足以决定像360这样的搜索新手的生死存亡:如果360搜索无法提供上述百度内容网站的信息,必然被网民认为信息不全而夭折。

  也就是说,对这些百度的内容网站,360搜索要么抓,要么死。由此可见,法院为了维护互联网的正常秩序,驳回了百度诉360不正当竞争的诉求。

  就该案,互联网业界专家、博客中国创始人方兴东认为,Robots协议是个很好的东西,但百度很明显,他希望把它当成一个竞争攻略,为自己建一个竞争壁垒,最好百度每个网站都能抓,而别的搜索引擎都不能抓取。

  “我觉得这样的话这个事情就变成非常严重的事情,因为我们原来做个网站也没有说什么都是协议,做一个网站肯定是大家可以自由看的,然后搜索引擎可以自由抓取。如果以后我们每个网站都要先定义一下,哪几个网站能让他抓取,哪些能让他看,那互联网基本的信息自由那就完全变味了,整个互联网秩序就乱了。搜索引擎这个扭曲在这个社会也好,在互联网产业也好,影响非常大。我觉得这个事情在搜索引擎行业里真的是越来越严重。” 方兴东说。

  互联网市场没有那么明确的先来后到。网民用之、弃之是瞬间决定并完成的事情,这也决定了互联网行业的竞争一刻都不能停歇,因为喘息之间可能已经有几十、几百万用户的得失。激烈的竞争更需要公平合理的竞争规则,否则过于放任的竞争会让互联网行业变成屠场并最终走向垄断。届时,中国互联网将从互联互通的信息海洋变为一个个信息孤岛,开放、平等、协作、分享的互联网精神在搜索引擎服务领域将不复存在。

  在本案的判决书中法院写道:规则的缺失会让互联网行业陷入“丛林法则”的误区,但同时,市场竞争需要给每一个竞争者公平的竞争环境,即使是后进入市场的竞争者,也应该有公平的竞争机会,以免陷入“丛林法则”中强者可以任意欺凌弱者的误区。判决书中还提到:360已经多次向百度表示要求修改robots协议,该主张是清晰明确的,而百度未能明确提出拒绝360的合理理由,故对《自律公约》签订之后,百度主张360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。

  这个案件中,法院在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以适用的情况下,表现出难能可贵的开拓精神和创新勇气,捍卫了互联网开放、平等的互联网精神,为互联网行业的自由竞争和健康发展开辟了道路。

(责任编辑:张厚为)




摘自  中国经济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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